Legal · 法務說明
《第 8/2005 號法律》訪客說明
最後更新:2026-10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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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.本頁說明
本頁以通俗語言摘要澳門特別行政區《第 8/2005 號法律》(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,常稱 PDPA)之部分重點,方便訪客快速了解框架。本頁並非法律意見,亦不構成完整法條解釋;權利義務以特區公報正式文本及適用法規為準。若你有具體個案,請諮詢合資格法律專業人士。
02.適用範圍
該法規範個人資料之處理與保護,原則上適用於全部或部分以自動化方法處理個人資料,以及以非自動化方法處理存於(或將存於)人手操作資料庫內之個人資料。處理應以透明方式進行,並尊重私人生活隱私及基本權利。
03.處理原則
- 以合法、忠誠及透明之方式收集與處理;
- 為特定、明確及合法之目的收集,其後處理不偏離該等目的;
- 資料應適當、相關且不過量;
- 保持準確,並在必要時更新;
- 保存不超過達成目的所需之期間。
04.正當性條件
個人資料之處理通常需具備法律承認之正當性基礎,例如資料當事人同意、履行合同或合同前措施所需、履行法律義務、保護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,或為追求負責實體/第三人之正當利益(在法律允許且權益平衡之情況下)等。敏感資料之處理受更嚴格限制。
05.當事人權利
在法律規定條件下,當事人通常可享有包括但不限於:
- 資訊權:獲告知處理目的、負責實體等關鍵資訊;
- 查閱權:查詢是否正在處理其資料及相關內容;
- 更正權:要求更正不準確或不完整之資料;
- 反對權:在法定情況下反對特定處理。
具體行使條件、限制與程序以正式法條為準。向墨聯行使權利之流程見 私隱政策|當事人權利。
06.安全與保密
負責處理資料之實體應採取適當技術與組織措施,保障資料安全,防止未經許可之查閱、更改、銷毀或洩露。執行處理之人員負有保密義務。
07.跨境傳輸
該法對將個人資料轉移至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設有專章規範。跨境轉移通常需符合法定條件(例如目的地提供適當保護水平,或屬法律允許之例外情形)。實際要求請參閱公報正式條文。墨聯網站託管相關說明見 私隱政策|跨境傳輸。
08.官方全文
請直接查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中文正式文本:
bo.dsaj.gov.mo — 第 8/2005 號法律(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)
刊載於公報第 34/2005 期(2005.8.22)。連結若有變更,請以法務局/公報網站最新路徑為準。
09.與墨聯的關係
墨聯一人有限公司(Moweblink Limited)如何收集、使用與保護你的個人資料,以本公司 私隱政策 為準。疑問可電郵 Moweblink@gmail.com。
本文僅供一般說明,並非法律意見。